2017年,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兜牢底线、绝不添乱”为基本要求,紧盯“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县委“135+”总体工作思路,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两大任务,以人才强县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以完善社会保障为基础,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突出重点就业群体,着力促进和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畅通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5%以内,实现输转劳动力2006人次,创劳务收入3512万元,发放企业就业见习补助资金68.48万元,对符合发放条件10人发放创业贷款100万元。制定《肃北县2017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委托金塔睿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家政服务、民族手工艺品、农业科技、环卫工人、电子商务技能和化妆形象设计培训班6期,培训城乡劳动力382人次。
二是完善社保体系,稳步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政策。至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558万元,支出7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38万元,;支出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1850万元,支出9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431万元,支出72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84万元,支出11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1万元,支出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率巩固在86.5%,续保率达到8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式运行,“五险合一”系统顺利实现上线运行。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务员信息库,对符合登记条件的23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依法予以登记。安排2016年考录的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2017年考录的20名公务员上岗。协调教育、卫计部门在西北师范大学和甘肃中医药大学组织开展2017年校园招聘工作,招聘中小学教师4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根据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考程序,完成2017年事业单位报名考试工作。按照职称评聘相关政策,评聘中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4人,转正定职16人。严格落实工资福利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审核工作,审核执行2017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和防尘、物价补贴。
四是大力强化监察执法,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利用年初工矿企业开工复产有利时机,先后出动20人次对县内各类企业进行了2次日常巡查和1次专项监察,共检查企业45户次,劳动备案55户,涉及劳动者3912人,签订劳动合同3769人,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接待18件,涉及343人,追讨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资金806.07万元。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通过市级验收。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9.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