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抽样调查,2017年,酒泉居民消费价格整体低位运行,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涨幅较上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0.8%,工业品价格上涨1.7%。
从价格运行趋势看,居民消费价格走势受季节、节假日影响较大,各月呈现出平稳、小幅的上涨态势。 1-12月份,CPI各月同比涨幅分别为3.1%、2.2%、0.7%、0.1%、0.5%、0.7%、0.1%、0.4%、0.2%、-0.2%、0.8%和1.5%,整体呈现“∪”形的运行趋势。除1-2月份因“节日效应”食品价格涨幅较高,推动CPI涨幅较大外,3月份以后,居民消费需求逐渐减弱,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食品价格不断回落,猪肉、鸡蛋价格走低,尤其鲜菜价格在6月份以后下降幅度较大,使得食品价格由升转降,这也是酒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较低的主要原因。
从价格构成看,八大类商品价格“五涨三降”,价格涨幅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拉动价格总水平的动力已由食品价格主导转变为非食品价格主导。2017年,酒泉非食品价格上涨1.4%,其中,医疗保健价格同比上涨7.5%,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2%,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4%,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居住价格上涨0.2%,五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97个百分点,而食品、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1%、0.8%和0.1%,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40个百分点。
从全省情况看,酒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全省排名靠后。2017年,酒泉CPI同比上涨0.8%,全省上涨1.4%,酒泉在全省从高到低排位中居第13位。其中涨幅前三位的分别是定西(上涨1.6%)、白银(上涨1.6%)、临夏(上涨1.6%),涨幅后三位的分别是嘉峪关(上涨0.5%)、酒泉(上涨0.8%)、金昌(上涨0.9%)。从河西五市来看,酒泉CPI涨幅从高到低位居第四,低于张掖(上涨1.1%)、武威(上涨0.9%)、金昌(上涨0.9%),高于嘉峪关(上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