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冬春季节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消防工作格局,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效减少全市火灾起数,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提高火灾防范基础
1.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全市单位、企业、群租房及老旧居民住宅,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并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2.全力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国“两会”前,市、县和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未达到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要按照年度任务,全面落实消防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甘财预〔2017〕80号)规定,将消防经费列入明年预算。
3.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制定基层网格员管理和考评办法,配齐基层网格员和手持终端设备,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各级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规范使用甘肃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综治E通APP常态化开展工作。街道乡镇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10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4.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及《甘肃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甘消委发〔2017〕4号)文件要求,会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街道、社区及乡镇要推动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或经理人,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或经理人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组织所有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5.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社区要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体化运行。配齐微型消防站人员,建立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各县(市、区)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确保小火不成大火、小情不酿成大灾。春节前,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实战能力。
6.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乡村居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年底前,研究下发“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制定配套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建设进程。敦煌市要将“智慧消防”纳入建设总体框架、项目预算和建设内容。各县(市、区)要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完成与省级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测平台数据对接,并将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30%以上的市政消火栓接入系统;全国“两会”前,将75%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40%以上的市政消火栓接入系统。
8.加强农村火灾防范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志愿消防队、消防警务室、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联动新模式,使其发挥实际作用。结合实际合理规划乡村消火栓位置,满足消防车取水要求,对无法使用的乡村消火栓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完好有效。乡镇政府要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针对冬春季节农村村民烧荒、焚烧秸秆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教育引导村民开展房前屋后柴草堆垛的清理整治工作,避免造成“火烧连营”。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建立农村火灾防控巡防队,对农村村民烧荒问题进行不间断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特别是对烧荒行为高发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延长巡查时间,一旦发现村民烧荒,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从严处理相关人员。
(二)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组)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监管,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2.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紧盯单位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等重点部位,重点对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微型消防站运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开展检查。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再摸排,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全国“两会”前整改销案完毕。
3.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并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尤其要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统一规划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现统一停放、统一管理。
(三)全面提升全民消防素质
1.强化社会化宣传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工作,统筹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开展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要做到所有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
2.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各县(市、区)主流媒体要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文广新等部门要发动当地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督促整改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拓展消防宣传覆盖面。
3.强化重要节会消防宣传。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要联合广播电台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4.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 “一懂三会”教育,全国“两会”前,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共同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对政府专职队持证上岗率未达到60%的单位,以及消控室持证人数满足不了基本需求、不能保证24小时持证值守的单位,督促人员报名参加年底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全国理论统考和实操考试。
(四)全力备战冬春季节火灾扑救
1.开展冬季练兵。公安消防部队要集中开展冬季军事业务训练工作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官兵基础体能储备和应用技能训练,建立完善官兵训练档案;集中开展实战指挥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典型战例研讨,提升官兵综合素质能力;加强车辆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特别是针对冬季极端天气,做好车辆装备和官兵保暖防滑措施,配齐冬季个人防护装备,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2.强化熟悉演练。市政供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市政消火栓开展全面巡检维修和保暖防冻,确保完整好用。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对消防水源的普查熟悉和维护保养,确保战时发挥作用;要针对辖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大力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完善资料台帐,修订完善灭火预案,加快推进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要强化对元旦、春节、元宵及两会等涉节涉会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熟悉演练,提前制定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3.深化联勤联训。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联动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辖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纳入消防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体系,定期组织个人防护、灭火器材、装备操作应用等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真正实现“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公安消防部队要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升力量调派等级,重要节会期间,针对不放心区域、场所,强化前置备勤,确保突发情况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4.落实战勤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实施灭火救援主战车辆、器材“统型”,大力推广实用、好用的革新器材,及时补充执勤中队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每月组织对所属执勤消防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
(五)全面做好重大节会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以涉节、涉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活动举办地等为重点,组织各警种开展联合防火检查,面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公告,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调派消防车辆上街巡防,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结合本地区举办的大型商贸、文化、体育等活动,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防控措施,全力保障节会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推动县(市、区)及乡镇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扎实安排。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要根据本辖区冬春火灾类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全力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建立完善各警种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警种的工作任务,动员全警开展工作。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火灾,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各地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18893620816 26000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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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