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任命决定
来源: | 日期:2017-04-10 | 作者: | 点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任命决定

(2017年4月7日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李吉彪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淑梅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赵学海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平同志任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妥清德同志任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杨新斌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
  汤淑红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王廷臣同志任市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庄晓春同志任市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申维宪同志任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祁林鹏同志任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艾瑛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与三胞联谊委员会主任;
  周勤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王若彤同志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冬梅同志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