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兰永霞同志担任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王琰花同志担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蔺国勤同志担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玉梅同志担任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不再担任市食品稽查局局长职务;
苟小卫同志担任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秦勇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陈大校同志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