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201件(含来信79件),占政协全部提案213件的94%。其中:经济发展方面29件,占15%;城市建设管理方面69件,占34%;教科文卫体游方面55件,占27%;三农与生态环保方面28件,占14%;社会治理方面20件,占10%。提案涉及事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19件,占5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74件,占37%,A、B两类占办理总量的59%。因现行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C类8件,占4%。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接到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立即安排部署,根据提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对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进行预交办,明晰工作责任,做到“归口”交办准确无误。1月26日,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对2016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分解交办,划定进度时限,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重视办理工作,通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和协调推进会等会议,专门听取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亲自过问相关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坚持政协提案分工负责制,领衔包抓职责范围内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协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做到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办理措施、办结时限、办理效果“五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工作分级责任机制,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工作基础,狠抓提案办理质量。为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办理工作基础。一是严格规范程序。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审核答复、现场办理、结果公开、督查落实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承办科室初审把办理答复关、综合科室二审把规范审核关、分管领导三审把审核签发关、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四审把整体质量关的“四审把关制度”,通过层层把关,办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二是认真落实协商沟通制度。按照办理工作沟通率达到100%、面商率达到60%以上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突出“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办理各方积极主动建立联系机制,密切协作,多方协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的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衔接、反馈信息及协调指导作用,加强与政协提案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对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办理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各承办单位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调研,切实把准委员的意图。在办理《关于加大对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的过程中,市司法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市区法律服务机构,全面摸清我市司法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关于积极做好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为全市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奠定了基础。
(三)拓展工作渠道,提升提案办理实效。积极创新协商方式方法,延伸提案办理工作手臂,着力在拓展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是持续推行网上在线办理。按照方便、畅通、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酒泉政务督察系统建议提案在线办理模块,全面实现了交办承办、审核答复、互动交流、督办销号全程网上进行,通过在线办理平台及时了解反馈办理进展,方便办理各方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质量及满意度。二是深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去年对办理结果公开进行有益尝试和探索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工作指导,利用政府网站、单位主页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全文公开,使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更方便快捷的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加强与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协作,积极开辟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宣传渠道,对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进行系列报道。近日,在酒泉新闻、《酒泉日报》开辟“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北大河水污染防治、城区交通优化、蔬菜零售市场建设等42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长期关注的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办理实效进行集中报道,通过媒体中介了解社会各界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反映、期待和建议,畅通全社会知晓、参与、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渠道,积极营造办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严格督查督办,促进办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始终把政协提案办理的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建立全过程、多层次的督查督办机制,切实做到以督查促办理。一是坚持领导领衔督办。今年市政府领导督办重点提案10件,督办领导都非常重视现场督办,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听取汇报,带领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现场解决有关问题,以点带面推进办理工作。二是抓实日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把提案涉及事项列入《市政府系统重点督查工作安排》,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做到与政府其它督查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重点督办,专项督查,同时,采取电话催办、信息提示、工作交流、定期通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加强协调指导,对关键环节随时督促检查。三是实行跟踪督办。将常规督查形式与政务督查系统相结合,对提案办理进行全程无缝督查,采取建立台帐、动态管理、办结销号等措施,重点核查,跟踪问效;办理后进行“回头看”,对承办的提案逐件进行再梳理、再跟踪、再落实,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重新办理,巩固办理成效。四是进行评估表彰。依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中涌现出的14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有效激发调动各方面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成效
(一)重大项目建设得到促进。市政府高度重视《关于在玉门布局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加快玉门煤化工基地建设的提案》(提案41号),认真研究部署,将玉门6×100万千瓦煤电基地建设等14个项目列入全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市工信委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衔接争取,把玉门市煤化工项目列入了全省煤化工重点发展区域,同时,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搞好服务,确保玉门煤化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对《关于支持金塔县建设风力发电基地的提案》(提案61号),按照全市总体发展规划,市能源局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加大项目申报和衔接沟通力度,将金塔县营盘大墩风电场区域的下河口列入全省“十三五”风电布局和建设的重点地区,根据《酒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在该区域布局建设60万千瓦风电项目,整体纳入酒泉风电基地三期建设,推动金塔县在风电领域实现突破。根据《关于解决玉门市清泉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和农业灌溉用水不足的提案》,市水务局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依托2016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以色列贷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615万元,为清泉乡实施1208亩温室滴灌、22公里支斗渠及渠系建筑物维修改造。
(二)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推进。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对《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做强做大枸杞产业的提案》(提案84号),根据年初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枸杞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林业局积极开展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农技培训等工作,争取到省级林果产业项目2个,枸杞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50万元,在瓜州县建成枸杞提质增效示范园区4个、面积1000亩。根据《关于加强对敦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提案68号),市政府把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做精一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落实扶持政策,培育富民产业,加强指导服务,仅2016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200余万元用于敦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对《关于加快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提案006号),市国土局抓住省上实施甘肃中西部地区土地整治工程的契机,及时组织开展调研和整治规划编制,将我市中低产田和未达到高效农田标准的耕地全部纳入整治规划,向省厅上报了全市总规划9.7万公倾、总投资24亿多元的土地整治计划预案。
(三)文化旅游事业得到发展。根据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对《关于建设公益文化体育场馆的提案》(提案53号),市政府年初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争取将酒泉市图书馆建设项目列入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并申请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2360万元;经市政府综合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总投资2亿多元的酒泉市体育馆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酒泉市文化馆扩建工程年底前将完工,届时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投资1500万元的酒泉文化中心剧场升级改造项目将于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乡村舞台”、街道社区综合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到2020年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网络体系将基本形成。对《关于加大对敦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提案66号),市文广局加大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宣传推荐和引导服务工作,推动敦煌天赐一秀文化博览园等3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到位敦煌天赐一秀文化博览园补助资金1130万元,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等11个项目受到省市表彰奖励,落实补助资金65万元,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也为敦煌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关于为玉门市清泉乡架设广播电视光缆的提案》(提案125号),市文广局积极沟通协调,清泉乡广播电视光缆覆盖工程已于4月份开工实施,计划年底前完工,届时,白杨河等3个村的850户2800人的收视需求将得到彻底解决。
(四)城市功能设施得到完善。市政府围绕做美城市,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对《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提案85号),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和《酒泉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物业管理规范性制度,严把物业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强化监管考核管理,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轨道。对《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提案105号),各县市区把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源头上缓解城市停车矛盾,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以吸收民间资本的方式引进立体停车场项目,肃州区今年投资新建西大街、市医院等5座智能立体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000个,城区停车难问题得以有效缓解。根据《关于尽快在我市建立公共自行车体系的提案》(提案002号),敦煌市率先建成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服务网点17个,投放自行车460辆;肃州区将智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纳入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完成初步评审,项目计划采用ppp模式建设,拟设置50个服务网点,投放1000辆自行车,辐射10公里的服务范围,其它县市区也将城市公共自行车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城市道路专项规划,结合各自城市道路建设实际适时规划实施。
(五)人民群众福祉得到增进。市政府结合2016年为民办10件实事,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办理政协提案。市政府高度重视《关于加大酒泉城区蔬菜零售市场建设力度的提案》(来信036号),今年市区两级政府确定建设的3个公益性蔬菜市场和3个社会投资性农产品综合零售市场,2个已开工建设,4个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从2017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将对部分经营困难的蔬菜零售市场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关于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提案》(提案026号),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明确规定由县市区政府按照182元/对的标准为辖区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婚检运行机制,采取联合办公方式为新婚夫妇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对《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定期安排免费健康体检的提案》(提案018号),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通过缴纳“三金”、增加防尘补助、发放高温补贴、修建环卫工人休息室、保障劳保用品、提供营养早餐、建立工资增长制度、健全风险保障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全市环卫工人平均工资达到1568元/月,已经有6个县市区对环卫工人开展了免费健康检查。